租房担保人的负责期限

2013年担保人签合同,担保租房人签了一年租房合同。2014租房签约方到期后没有再签新合同,还是每月按时交租,一直到2019年的今天。那么如果租房签约人今后因为经济状况改变了,付不起房租,还可以找2013年那个合同担保人赔付吗?担保人可以说他担保的是2013年一年期的合同,过了6年不付责任了吗?如果要他负责,可以要上庭费等相关费用吗?

我看了一下我的担保合同,其中注明了担保继续有效,不以initial term的期限为止。就算我死了或我破产了这份担保也继续有效。我这个差不多就是标准模版,我觉得你的也八九不离十了。你要是不愿意继续担保了就去要求撤销吧。

如果担保人通知房东撤销担保,房东不同意可以吗?要求撤销之后如果房客欠租,房东还可以要担保人赔偿吗?

我没办过,不知道。

原则上你可以要求撤销,如果房东愿意不要担保人继续租给该租客则应该出具一份新的合同。

如果房东不愿意继续,则应该中止现在的租房合约。(我不确认这种情况下算租客申请停约还是房东申请停约,所以不知道按谁的时间算),当合约结束时,你做为担保人的责任就此终结。

以上都是根据文明人和平处事原则来的,你和你担保对象谈好不作妖,那事实还是挺好办的,如果你的担保对象不愿意中止合约或者开始欠费,那倒霉的是担保人。

总之,现有合约中止前,任何房东的损失都由担保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