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同胞们请教:
先说下事情的经过:我的车停路边,合法停的。一辆车呼啸而过撞坏了我的车右边尾灯和反光境。撞完没有停,跑了。有目击证人。
我找到了对方。写了联系方式贴对方车上。
对方联系我想私了。我同意。
我找了几个修理厂,想看看哪家便宜点,因为坏的部位,每家都说必须换新。2周后报价给对方,对方只愿意给5分之一的。拒绝的原因是 “认为我给了最贵的报价。”
我让他们去找便宜的,他们又啥事不愿意做。
气死我了,很火,我不想原谅他们了。干脆不想要钱,想让对方这个马路炸弹得到正式的处罚,该怎么做呢?
请同胞们帮支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