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最近拿到永居的大神们,获得永居后,还需要再去一次警局吗?
decision letter 上说,police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上新盖了章,申明不再需要警局注册了。
我问了一位去年永居的朋友,警局注册纸上确实盖了章,exempt from registration with police 。caseworker 还写上了大大的 CANCEL
但是,问题是 现在的永居申请是自己扫描文件,给ukvi发送电子档了。caseworker 在警局注册纸上写字盖章是不可能的了。
那么,拿到永居后,还需要去警局,请 officer 写上cancel,盖上 exempt 的章吗?
近期永居的大神们,你们是怎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