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这套房子是BTL,最近在remortgage出现一个问题就是:目前房产的产权是joint tenant 我俩各占50%。这样我老公的收入加上房租就变成了higher tax payer。这样就没法借到我们需要的金额。
银行说要看证明我们是tenants in common和提供Declaration of trust ,来证明我们的房租收入不是按照每人一半来算。才能考虑我们的申请。
所以我们想是不是可以把产权改成tenants in common 这样我们俩个房租的收入我占60%,他占40%,这样我老公就不是higher tax payer。
另外还有Declare beneficial interests in joint property and income form银行说不能光填这个,还需要tenants in common和Declaration of trust,这三者的关系是什么?
另外我们要改的话,需要另外叫印花税吗?需要有什么额外的费用?需要多久?大概会要多钱?
另外改了之后会对有有什么影响?
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