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前几天收了一个英国房客,当时看房子的时候有个女伴陪她像模像样的说自己有工作什么什么的。我一时大意也没有检查她的证件工作证明就收了一个星期押金和2周租金,并且写了张纸条用我的英文名(不是真名)签了押金和收到租金的证明,上面也没有写地址或者其他信息,只是留了我老公的电话(房子是在我的名下)。
但是搬进来就发现这个女的不对劲,除了到厨房拿点东西吃或者去商铺买东西,她完全都不去上班或者怎样。然后每天喝的醉醺醺的,昨天更是喝的不省人事(当时有我的老公和另外一个房客都能证明是醉酒)她却狡辩说是她犯病了。现在跟她说两句她就说我们歧视她残疾,或者是说告我们犯法,什么她还有权利待2星期。
现在着急想让她搬走,警察说不属于他们管,除非对我的小孩造成人身威胁(比方她要打人或者怎样)才会介入。
她的钥匙因为醉酒扔在地上被我们藏起来了,所以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如果她出去我们家,可以把钱和她的东西都直接给她吗?
现在最难办的事情是她有点精神不稳定,一会说我们帮她订酒店她就搬,让她去打包东西她马上又改口说我不要搬了。。。怎么办,求好心人给点意见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