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永居是否满足条件(多次变更签证类型)

大家好,我想请问下我老婆这种情况是否满足十年永居申请条件.
2009年9月份入境,
4年TIER 4学生签证,
接着是签1年 tier 2 general ,
续签2年 tier2 general,
接着是tier2 dependent visa 1年(基于我的tier2 visa)
续签tier2 dependent到2018年9月(因为我工作变动)
SPOUSE VISA至今(因为2018年9月我申请10年永居成功)

打电话问移民局,他们说可能申请不了10年永居因为从PBS变为FAMALY ROUTE。 知道这样子满足10年永居条件吗

没事看官网。对你问题的简要回答:不同category的合法签证满足10年永居的条件。不用担心。
官网链接: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 if you’ve been in the UK for 10 years (long residence): Eligibility - GOV.UK

10年永居的签证就是 连续10年有合法的签证 这里还包括旅游签

2009年9月份入境, 2019年9月就满10年了

当然可以,一点问题都没有。

你最好把每个签证具体开始和结束日期发下,这样大家才能帮你更好的看下

十年永居的条件是连续的合法签证十年,单次离境不超过180天以及一共离境不超过540天,只要你符合就可以申请

只要gap和离境时间都满足要求,就肯定能签
只要是合法签证就行,不限类型

从您的描述来说,这十年是可以满足永居条件的。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