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申请十年永居问题

本人tier 2 7月中到期,现在拿到三个月的extension。

第一个问题是永居时间是从签证有效期开始还是入境日开始算,可提前28天申请。签证是01/09/2010签发,19/09/2010第一次入境,请问最早从哪天可以申请永居。
第二,按照目前的情况,大多数申请被推迟甚至中止,如果我申请延期在我现在签证过期之后还没有下来,到了我可以申请永居的时间可否直接申请永居?在官网上看到这个材料,里面说
Example scenario 1
An applicant submits application A in time. They then submit application B before
application A has been decided, but after the applicant’s leave has expired when the
applicant transitioned to 3C leave. As the applicant transitioned to 3C leave and a decision has not yet been made on
application A, application B is automatically considered as a variation of application
A. The date of application is the date application A was submitted.

如果申请日期按照第一个申请算,那永居是肯定fail的。
麻烦各位给出个主意,先谢过了。

2010年9月19号入境的,2020年9月19号就满10年了,往前28天就可以申请ilr了

19/09/2010 之前推28天

第二个应该可以,申请你的延期,到时候转过去申请永居。
不过我没这么干过,不知道会怎么样。

从我找到的那个文件来看,如果这么做,申请日期按第一个申请日期算,那就是提前申请十年了。但是我确实记得有人这么做过,刚给UKVI打过电话,那人理直气壮的说他也不知道怎么办。。。怎么可以这么理直气壮。让我先申请延期,到时候再看。。。。

  1. 可以;date of application 递签日 确认好在你现在签证到期之前,就可以了;

您好,请问您是说我如果在现在签证过期之前递交延期,然后在可以申请永居的时候再次递交永居申请就可以了吗?但是从那个文件来看如果延期结果没下来的话永居申请的递签日要按延期的递签日来算,那肯定是申请过早啊?不知道这个文件是不是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