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格拉斯哥有一个连体flat出租房,没有买building insurance。去年5月发生一场火灾导致顶层8家被牵连,公用走廊被烧黑,没有人员伤亡。现在整个楼被空置。物业一直说要给买共同的保险,但是一直没买。我的家里面被熏了,需要重新装修。火灾是邻居家G的房客导致的。(火灾报告却说是D家)但是引起火灾的业主保险公司对于我的索赔不给予回应。我找过很多律师,都说费用太高,或者打官司时间太长。
现在,物业以房产证上有这样的内容,要我家分担公共区域的装修费用超过17,000英镑。如果付不了,说要take legal action on me. 说要让我破产然后把房子卖了。
请问大家有什么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