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有我一人director, 没有別人、所以dividend 只能二千、再多加一人可以多二千?
假如公司有五个人,那就每个人x2000等于10,000、我的理解对吗?
地产价值并不高。本来是想用个人buy to let, 但是我已经rental income 40%了、闺蜜说再用个人等于替政府打工了、还要扛着租不出去或者租客不付租的风险、不值了
因为这几年税务改的很多,包括今年开始个人房东的贷款收入无法扣税什么的一头雾水呢
目前绝对没什么赚头的。但是我个人喜欢这个地段、
想先出租、过几年如果孩子大了不再住house 自己可以搬入住,当作是自己养老房用。
如果还想以后自己住,那就不建议用公司买房了,不然就会有ATED的问题了。当然你可以选择先拿公司买,然后以后再把房卖给你个人。但是考虑到stamp duty和CGT等,应该是不太合适的。
谢谢您的回复、我的打算是以后老了退休的可能当度假用,就是在出租的空档期自己使用,也许一年就用个一两个月?
不知道这也会有ATED?如果这样子是不是要用另外一种的贷款的?
如果通过公司购买,空档期自用还是会有ATED的问题。另外,除了ATED,还会有Benefit in Kind的问题。基本上,如果有任何形式的自用,那么通过公司买房可能就不是很合适了。建议楼主与自己的会计师结结合目前收入情况比较一下两种方案税金的差额。
这个看规模,如果就2-3套房子,自己名下划算, 5套以上公司划算
谢谢您的回复。是的,跟我会计师详细说明之后,他的意见跟您说的一样、以前用公司名买的房,确实有比较多的优势,但是这一些都已经慢慢地被税改革掉了
是的,本来想慢慢累积房产当buy to let 的职业房东,不过现在感觉如果设新公司买房还是要先规划好、可能股东多些比较好
只有我一个人director 的Company ,租金收益又只能用二千一年,太麻烦了
您说的简单明了又准确
我觉得对我而言、用公司各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办法把租金拿出来用、一年2千的额度实在太少了,目前没有办法克服这个问题,
确实公司买税务上来讲还是会比个人名有优势但是这个可能有很多的专业的操作、我目前还没有那么的了解,因为开发商催的急也没有时间再做两手准备、先用个人名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