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不管是否外籍,都应该向对方坦诚自己的债权债务,毕竟结婚后很多事后需要面对,而不是不明不白做了接盘侠。讲得不好听,她自己欠债拒绝男友还款,而又对你不坦诚债务,最终你很可能会成了接盘侠,帮人家还债。如果双方真的是有计划长久一起生活,结婚前这些东西是需要摊开来讲的。个人征信报告是个人隐私,对方拒绝提供也说得过去,不过隐瞒债务,对方父亲还要你解决,又不把来龙去脉说清,就是找你做接盘侠。法律上没有登记就不是夫妻关系。
对方父亲告诉我,女儿的债务他自己承担。已经给女儿15万人民币还债。
问题关键不在这里,在她到现在还不愿意说,欠款总额。而没有征信记录,就无法验证她是否说的属实。
而这,就是基本信任缺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