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签证转永居,关于工作和收入问题想请教下。谢谢。

我是去年5月末从公司离职,之后一直到现在都算self-employed,目前以contractor的合同形式给一家在美国的公司工作(和前老板合作)。因为他没有在英国设立分公司,所以只能是以contactor形式签合同。

想请问下我4月4号就可以提前28天申请永居,目前填表中的收入情况我有点疑问:

1.我填写的时候如果写self-employed,表格需要个填写上一个financial year收入。我上一個financial year应该写去年还在公司上班时的收入对吗?

2.我在填写income时Which types of income will you rely on to meet the financial requirement? 是该选择employed还是Self-employment?还是都选?

  1. self-employed的需要accountant来支持这个永居申请吗?还有其他特别的要求吗?

感谢各位。

两者并没有关系,自己也可以做accounts. 不过建议前期还是找一个稍微了解一下,后期再自己做

感谢!我自己也给homeoffice打电话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