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之间的纠纷恐怕外人已经无法判断了,因为很多都是阴阳合同,只有当事人知道。但是法院确实判决老杜胜诉了,坏也就坏在这个胜诉的判决上,老杜觉得占了法律的理,那肯定要追账。丁家更会玩,直接让老杜无处可追,后面老杜就被套住了,就玩命的跟洋人和丁家打官司,他也做好思想准备,也提前把自己的房子转到他儿子名下,如果高院不把他儿子那套房子扣押,估计也不会让老杜起杀心,因为都打了十多年官司,他也知道打官司有输赢的道理。但是他做梦都没想到高院那个法官会这么判啊,没有看到高院法官原文判决,谁也无法说那个判决到底有没有问题。
那个洋人在凶案一年之后暴死,我觉得可能与他自己受惊过度和内疚有关。受惊是当时老杜一直在逃,他肯定也从警察那里得知老杜去过他家的消息,所以他当时应该是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当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老杜捅死。内疚是因为他可能后悔因为自己的操作造成了丁家四人惨死,从老杜需要赔偿他88000英镑来看,他应该在律师费那里动了手脚,就是他跟律师也是可能签了类似于阴阳合同的协议,就是假如他败诉,他可能只需要支付律师1万镑律师费和杂费,假如他胜诉,那他需要支付88000镑,当然,所有的88000英镑在上庭前都已经跟法庭说过,就是案子打赢的话,这钱需要败诉方支付。所以他可能也后悔自己一手做的这个局把老杜逼疯杀人。
之前我认为老杜是被逼杀人,查过所有这些英文庭审资料后,我觉得他可能输在没有文化上。他好像是58年人,应该没有受过太正规的教育,他后面从跟丁家的合作,到听了律师的话打了10年官司,可以说步步被别人带着走。他自己都经历过了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招,他都没有在去高院打官司的时候很好的处理自己的财产,造成输了个精光,与他自己对这其中的厉害关系没有很好把握有直接的关系。
人说愿赌服输,你既然一开始选择了用法律工具去跟别人赌,在输的一塌糊涂之后,要么选择低头认输,要么选择继续上诉(不确定他经济案子能不能在高院继续打下去,财力也是问题),而他却选择了最不明智的第二天就去杀了别人全家,而且连两个小孩都残杀了,可以说当时他已经从心理上变成了魔鬼。以前我对这件事情更多的是认为丁家和洋人要负主要责任,但是现在看了庭审原文,才知道双方其实都玩了转移财产的把戏,只不过老杜没有对方更高明而已。再加上老杜的残忍杀害四人,事后还辗转潜逃欧洲14个月,庭审中也没有道歉过一个字,可以说这人心理确实残忍至极,让人同情不起来。
之前一个讨论这个案子的帖子中,好像有个叫fishlime的版主说老杜那么残忍,不值得同情,现在看来她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我当时始终坚持认为是丁家太损,把老杜逼到这步的,现在看来是我判断错了。
杜这个年纪上过大学,没文化应该是不可能的。不过那个年纪的英文不好很正常。我倒是觉得英国佬最可恶,丁家聪明被聪明误,老杜一失足千古恨。丁家坑了老杜的钱在先,这个没有争议吧?老杜讨要自己的血汗钱。你说双方都转移财产,老杜身价就那一套房子,差不多值10万。丁家为了不还欠的9万镑,把自己三十多万的豪宅给拿去骚操作。上诉到高院之后刚好就要杜出9万镑,多了杜也没有。这就是想赶尽杀绝。
一个身家丰厚的人,把自己好衣服都脱下来藏好以后去跟一个普通人拼命去抢对方身上的衣服,一般人也真是干不出来。丁家损吗?肯定损,但是他们也没想到杜会真的拼命,只能说古人说的对,得饶人处且饶人
丁家肯定损,至于损到什么程度,没法判断,因为他们都死了,老杜也不说话。从双方打了10年官司来看,老杜开始绝对不会因为这几万镑动杀心,因为他在后面自己买了房子开了新店,那几万镑不至于让他杀人。从他提前转移资产给儿子来看,他的律师应该也告诉他这个案子很可能输,所以他也留了后手,他想假如高院官司输了,大不了就要不回来前面的几万镑,自己也来个赖账。
没想到高院不仅判决他输,还把他转移给儿子的房子也封了,这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他的心理完全失衡了,他不相信法律了,他动了杀心,而且是即刻开始动手。
我不知道高院那位法官事后会不会来回看案卷,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判错。
对,他去拼命就在于,合伙的9万没了,唯一的房子也没了。什么都没了,丁家把他钱吞了,房子还保住了,什么都没亏,杜心态崩了
是的,心态崩了,他可从来没想过打官司会输的这么惨,他已经不相信法律了,认为法律在欺负他,那他就要开始报仇。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个悲剧。
杜如果知道今天也许就不会输掉自己的一辈子去拼命了
合伙的那家如果能不那么贪婪也不会那么惨,可怜两个孩子。
那个英国人如果不那么不地道也不会暴毙
没有赢家
我认为这个案子里唯一的受害人就是那两个孩子,其他人都不冤,没有什么谁害谁,是一帮大人把孩子害死了。另外,杜好像是从北非摩洛哥过来的,应该走的法国这条线。
英国的警察蜀黍真的是一言难尽……也有可能孩子恐惧哭着喊着说的时候地址没有报清楚?杀孩子们这一点他确实是太残忍没人性……
不知道大家都清楚如何用army alphabet 报邮编地址吗?最好学会用这个,很管用。电话里报邮编地址包括车的number plate一般一遍对方就懂
当时那个情况想救下两个孩子估计不可能了,但是应该可以当场逮住老杜,也不用让四人死去两天才被发现,这套房子也不知道谁敢接手,煞气太重,想想都头皮发麻。
我只会最原始的D for dog. 刚来英国时候报个地址那个受罪啊,在中国没学过啊,后来会这个方法后,就彻底没问题了。
刚看了一眼,确实我跟英国人打电话的时候,他们大多是按照这个报的,我大概有一半是按照这个表,还有一半是想到哪个单词就说哪个单词,u for university
一般不用说U for university, 只需要下面这样报他们就立马明白。比如:like : 直接说: Lima India kilo echo 就行。邮编 SW 6 1TC: 直接说 Sierra Whisky 6 1 Tango Charlie
是知道这个方法,但是就是习惯了一个字母一个字母慢慢报,怕别人听错,是慢一点,但是每次不会出错,一次成功。
杜不是偷渡过来的,是工签来做中医的。他熟悉摩洛哥是因为他出国前参加援外项目的时候去那个国家工作过一段时间。英国警察是专门出差到中国进行他的背景调查,知道他曾经在那里生活过,才把注意力放到那个国家,这样才找到他的。老早新闻里提过。
26 英文字母确实要按这个约定俗成报,一定要背住,刚来英国时候不懂,直到有一天报车牌时候修车场服务员好心纠正,还特意打印出来叫我回去背熟。
孩子太可惜了
想起来都痛心。冤有头债有主,杀两个孩子算什么东西。这俩孩子按年龄算,应该是从小就认识他了,他下手的时候连这点旧情都不顾。这个老畜生烂死在监狱是他应得的
太谢谢了 实用!我一直都情急之下瞎念,曾经急了时侯说过 D for donkey F for Fri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