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行为太过了,如何骂都不算过。我们自己在平常交友的时候也尽量避免与这类太过偏执的人交往或者做生意,一旦看到苗条不对,立马止损断交。
我相信最好的交友之道就是别合伙,别借钱。
否则再好的朋友都得掰。我爸从小就教育我,朋友借钱就得打着要不回来的心,在那个心理基础上,借出自己可以接受的金额。之后如果还了,皆大欢喜,不还,自己损失不大,当然朋友也就没了。
我在英国的朋友们,有华人也有外国人。基本上喜欢的朋友3个月聚一次,一般的朋友1年聚2次。再多我就觉得太近了
老爷子睿智
赞同。没见过几个合伙能长久能友好收场的。
别提了 我爷爷没教过他这些,都是他自己亲身经历长出来的惨痛教训
挣钱都不容易好聚好散,赔钱了更别提了
永远别用金钱试探人性,百试百输
朋友应该在有难的时候互相帮助,得意的时候一起庆祝。能做到这点就已经很不易了
一有金钱纠纷就容易失去边界。
是啊,没人教,都是自己体验到才知道的,所以我现在很坚决,只要是发觉出苗头,立马闪人。
这个事情根本不是出在偏执的问题。首先合伙,该给人家的钱要给,还有就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坑了钱都不用还了,还要打官司到对方倾家荡产,损人不利己。像杜走极端之前的遭遇,在这个国家能咋样呢?只能吃哑巴亏,一分钱拿不到,还要去变卖家产还债。换位思考一下,有几个人可以真的忍气吞声让这个事情就这样过去
对头,有时候要设身处地的为他人想想,把事情做绝了,是人也会疯魔
既然法律得不到公正 那只有自己拿到公正
真不觉得杀害两个无辜孩子和公正能挂钩,这一点足够他遗臭万年了。
如果他只杀害了两个大人,还有可能说他是被法律逼到绝境,但至少盗亦有道,祸不及家人。但这个畜生还残杀了两个女孩,只能说他是个杀人魔
我看电视有这么一个说法,一个人死了去天堂还是地狱,要看他死去后,人们是如何看待他的。希特勒在所有人心中都是个杀人魔,他的归属就是地狱。这个杜安翔的死后的归属无疑也是那里
杜残忍杀害无辜女孩,是该下地狱。丁家夫妻二人也是活该下地狱。这惨案里唯一无辜的就是2个女孩,其他没一个是好人
丁家夫妇罪不致死,更不致惨死,也更不致下地狱。
同意。整个事件就是惨剧,但没有一个人该死。
但是钱都让律师赚了。。。双方都是输家,律师是赢家
嗨 就赢了一年 然后给吓死了 这也够loser的了
律师没有被吓死,那个帮丁家的英国人死了。律师不会心脏不好,心脏不好做不了律师
丁家罪不至死确实没错,但是你觉得丁家的所作所为,死后该上天堂吗哈哈
肯定不会上天堂。
那会儿刚来英国也听过这事儿,很震惊。可能英国法律再强大,总是有漏洞的,没有完美的法律吧。而律师不就是职业找法律漏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