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在买房流程中。卖家是卖给我房后去买新房。卖家5月中reserve了他们的新房,开发商和卖家律师都希望在reservation后四周以内交换合同。卖家原话是"endeavour for an exchange within 4 weeks"
请问大家开发商四周以内交换合同是硬性规定吗?如果稍有逾期,会不会reservation取消或有额外罚款之类的?我的情况在隔壁帖子里说了,律师searches,买房贷款都就位了,但碰到了BTL贷款seperate representation的问题,贷款下来可能会有点耽搁。希望不要到时卖家reservation泡汤了,不卖我房子。会不会有这种情况?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