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没写过打官司的事了,不是没官司可写,手里积累了几个,因为全职工作和其它的事情,比较忙,所以一直积累着素材,等攒够了再写。 今天得空登陆了把苹果论坛,结果发现18年的帖子还有人在跟帖,而且还拜读了我所有的文章,可谓是忠粉了,anyway,无论黑粉白粉了哈,这个流量可变现的年代,我还是要感谢人家的哈。希望它也帮我宣传宣传吸引更多的人来看我的帖子,是非好坏各自各有评判哈。
有位把小孩送出国读小学的家长找到我,说了这样一件事。 小孩去年2月从国内过来,面试了一所私立小学,当场测试了数学,英语等科目,交了测试所需的费用。学校未给出结果。小孩和家长回国后, 大概4月份的时候学校给出的测试结果,并发了offer, 家长同意了,并按照学校的要求交了押金。 结果一周之后,家长又收到了另外一个学校的offer,是他们一直以来的首选学校。所以,想拒掉之前那所学校的offer, 学校同意了,但是拒绝退还押金。 这位家长就此事咨询我,是否可以退押金。
我查阅双方签署的合同,已经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定学校是应该退还押金的。具体法律依据不在这里详细阐述了。待我接手这个case, 先和学校往来了几封邮件,对相关法律依据进行阐述,结果对方依然不退款。 我于是写了pre-claim letter,要求学校21日内退款,否则法庭上见。
21日截止的时候,学校依然没有回复, 我正准备告学校上法庭呢, 对方请了仲裁机构来和我们交涉,起初对方认定学校不应该退钱, 我引用了CMA 对高校面试,发offer,学费押金的规定,反驳对方,来来回回几个邮件, 对方同意退款。 就这样2000多镑的押金,没经过法庭,就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