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还是不卖?

最近遇到了头疼的问题, 想在这里听听大家的意见和想法。

5月末想换房, 于是就把现在自住的房子(外伦敦, 1小时火车到伦敦Waterloo)挂到网上卖了,卖房手续大约在8月底complete,我们这个期间一直没有看到满意的房子(还是想在原来的小镇附近买 ),确切的说房源实在少,也没看到几个,原本想先卖了, 再慢慢找的, 但最近队友公司发出消息来了, 说要restructure, 裁员在所难免, 但裁谁,裁哪个岗位还要几个月后才知道。于是我有点犹豫了, 队友还是想卖。

背景补充1,我们卖了可以搬到伦敦租住朋友的房子, 还是有地方住的, 这个短期内没问题。

背景补充2,队友是贷款的主申请人,如果被裁员, 可能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找到合适的工作。

请问遇到这种情况你觉得怎么做会更合适? 请给出具体的原因和解释, 谢谢。

肯定不卖。你现在卖了买房是现在的价,过半年你没有享受到你现在要卖房子的增值反倒要多付钱来购买将来的住房不划算。现在房价在上升,我几年前也是卖房子和你差不多,打算卖了的话没有可心的就租一段时间,后来阴错阳差没卖成,过了六个月我找到了好的然后多卖了将近100K。当然我买的房子也在升值在那段时间,但是想象一下如果我半年前就卖了的话,我就得多花好多钱来买。

房产市场长期看是涨的,具体你的情况不是投资,也不是刚需,没必要着急。更重要的因素,你们的未来财务状况是不明确的,如果是我,我不会在这个时期考虑换房。

这也正是我所担心的,但队友想堵一把, 觉得9月过后各大公司都会裁员,房价也许不会涨太多,还有一点如果卖了, 我们就没有了chain, 成了first time buyer, 卖家也许会优先考虑。无论如何,非常感谢你的回复。

还是等找到合适的房子再卖吧,这样没那么多压力。

赌注下得稍微有点儿大,按你说的你的居住地是伦敦的交通小镇,现在好像很多人更喜欢因为今后好长时间都会几天在家上班几天去伦敦所以大家不是特别纠结必须住进M25了。另外你的first time buyer 优势也是相对的,在cash buyer 面前都不行。

是的, 财务状况不明确也是让我犹豫的原因之一, 如果卖了住的地方, 再没了工作,感觉这下半年都不会开心,换句话说, 即使没了工作, 还有个家,感觉也会好很多。

再多说一点,我也是当时有你这样的想法觉得first time buyer有优势所以当时和一个在chain上的竞争一个房子,我给asking price,另外的多给20k, 我当时马上就exchange contract 卖房子了所以我给的条件是不在链上,卖完后再买,结果没竞争上,在价格面前,这点儿优势就显得很渺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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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卖再买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因为买房的条件一直在变化,例如工作、健康状况等。你自己也说了可能要裁员,如果找新工作出了问题怎么办?又或者其中有一人生了大病怎么办?

如果你们卖了自住房,那就会把自己完全暴露在风险中,运气不好的话你们有可能很长一段时间买不到新的房子,不仅手上的现金在不断贬值,而且租房的开销也会蚕食你们的本金,一进一出的差价可都是Deposit啊!如果房价一路高歌猛进那后果更是堪忧。

都说风险要跟回报成正比,可是你们这个先卖再买的操作,几乎看不到什么实质性的好处,倒是隐藏了很大的风险。有些事情可以赌,此等大事赌不得!赌对了不过是省了几万镑,赌输了可能一辈子没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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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no chain的另一个办法是remortgage自住房成buy to let套出deposit,至于够不够新房的deposit就看你们自己的财务状况了。既然你老公想赌,总得有点赌本吧?如果必须卖房才能凑够deposit的话那你们的抗风险能力也太低了,没赌本还是别上赌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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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这个办法也不错,不过再买房时是不是还有个additional 百分之三印花税的问题?

是,但是旧房3年内卖掉可以退回。虽然现金流会紧张,但是没有损失。

谢谢,学到了。

意见很中肯,非常感谢。

我们本来是想先看房, 选好要买的房子再卖的, 结果联系中介都不给看房, 说我们的房子还没卖, 条件不成熟不给安排看房,所以我们就想要不先卖再买也差不多就是顺序颠倒一下嘛, 结果卖的好快, 要买的房子却没有找到, 于是就有了现在的烦脑

善良的情况下还是按照原计划,因为买家都已经投入很多了错失了很多其他的机会,距离complete只有一个月了你说不卖了给他坑了。他的直接损失几千镑,间接损失你是无法计算的。你的过错不能让别人买单。自私的情况下就心一横厚着脸皮不卖了或者就说有chain,拖着,拖到他们自己放弃。你的队友裁员后短期内很难满足贷款条件,也许会更苛刻更困难。命运会给善良的人额外的回报,会给功利的人额外的挫折。虽然这是无法证实的也不会立竿见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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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人善良的前提是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和正当利益,就跟有人溺水如果你不会游泳就不应该跳下去一样。

这件事情上楼主并没有主动侵犯别人的权益,而的确是自身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做出战略上的调整,楼主无需承担道德责任,更算不上是“坑”人家。

买卖合作讲求共赢,而隐藏风险也要认识,最终交易成或不成都应该在双方意料之中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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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这样的, 我们有自己的考量,只会卖与不卖, 不会拖着对方。

这事情如果发生在你自己身上或许你就不会这么说了。自己辛辛苦苦看了几个月的房子终于熬的精疲力尽在比较中offer 被接受了,放弃了其他的选项。支付律师费broker费评估费,或许自己的房子已经卖出或者做好了搬家的准备,满心欢喜的被泼了一头冷水,再回去找其他几个月前合适的房子或许都under offer了,还得重头开始再煎熬一次。前几天不也是有人有此遭遇在发帖愤怒吗。在这个国家房产交易就是这样,是弊端。exchange contract 前都可以pull out. 只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溺水比喻不恰当,这不是救和不救,这是人家在岸边站的好好的被你剐蹭下去了,你还两手一摊你情我愿我没过错。pull out这事儿吧,有的人觉得给别人添麻烦很愧疚,有的人觉得心安理得。因人而异,这并没有什么对错。

你自己都说了找工作需要半年,那不如等找到工作半年后再贷款买新房,而且手上还多出一笔遣散费,你现在卖房,最坏的结果是一年多找不到工作,租房子,房价还涨,找到满意的房银行也不会贷给你。不卖最坏的结果也就是你手上的贷款继续还,等找到工作稳定下来再卖才明智。反正你是换房,房价涨跌和你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