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有经验的朋友们
我有一个两房租给一对女学生,一个是波兰女生。另一个是中国女留学,现在人在国内,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当时签合同是Joint tenancy,说的整套房子出租,一个没法付租金另外一个有责任。
在8月时这个波兰女要求改payment日期,因为发了student loan日期后她才能付钱,想想学生也不容易,所以后来合同同意了第一次payment他们两个分开付,她们用了两天就签名邮件发回了PDF合同。
波兰女今天付了房租要求拿钥匙,但中国女的我当都发邮件要求9月1号付房租的事情,她就是不回复一直没联系上。昨天我和波兰女让她转告她一声,她说她在Facebook上告诉中国女要付房租才给钥匙,在波兰女口中得知中国女对她说今天早上付,但到现在也没有到账。感觉这中国女的故意不回我邮件,感觉自己被骗了?
问题我需要给钥匙这个波兰女的吗?名字都签了,她也付了她的那一部分钱,如果我现在因为没有收到中国女的钱,不给波兰女钥匙合法吗?可以这样做吗?
谢谢朋友们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