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原计划是把名下唯一的一套自住房作let to buy拿出一部分钱来买新房自住,这套旧房用来出租。现在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在新房还未exchange之前由于跟lender律师沟通上的失误导致let to buy这边的remortgage已被先行complete放款了。虽然后面这套新房子已经进入到了跟卖家谈exchange和complete具体日期的阶段,双方都期望能在圣诞节前complete,但这势必造成我们还要在现在这套房子里继续暂住一段时间的事实,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会被视为违约或fraud吗?我们的intention真的就是希望后面赶紧complete,尽快把放出的首付交出去,搬家。broker倒是没说什么,只是不定时的打个电话催问新房交易的进度。请问大家有类似遭遇的吗?
没关系, 朋友因为家庭原因需要再B2L的房子住, 现在都住了几年了。 银行理解的。这都不是问题。
太好了,多谢!
let to buy的building insurance和自住不一样。是挺麻烦的。好奇是不是要和银行沟通一下?
谢谢提醒,保险也是个要考虑的问题。我现在最主要的担心是作为房主继续住在rental mortgage的房子里会产生的后果,虽然这只是暂时的。目前为止跟银行还是通过broker来沟通,这样更有效跟周全一些。
这种特殊情况一般没问题的,home insurance等你们搬出去了再改。
明白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