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mily visa - Address in the past 2 years

大家好,我和我太太是英国永居,现在宝宝和妈妈在国内,gov.uk上查下来不能给宝宝直接申请永居,只能先申请family visa。

我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格时,有一个问题是“You must provide the addresses that you have lived at in the past 2 years.”,(问题里面的you是指宝宝,因为她是申请人)可宝宝只有4个月大,怎么可能填写之前两年的地址呢?,这个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貌似这还是一个必填项,不填写的话就不能进行到下一步,麻烦还请有填写过类似表格的各位来帮忙看看,先谢谢了!

就写孩子目前的地址不能通过下一步吗?

写了孩子目前的地址,关键是孩子只有四个月大哪里来住满两年的地址?网上看了一下其他国家的申请人也问过同样的问题,有人建议就直接将现在的地址填写住满两年,然后表格里有一栏申请人是否拥有或者租赁该居住地址时可以解释宝宝只有四个月大就行了。谢谢你的关注与回复

通过就好了,问题是固定的,回答要灵活。祝一切顺利

谢谢 :pray:

实话实说就可以,如果实在担心,可以后面备注一个解释。英国签证最重要就是内容真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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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的情况类似,你是填的哪个表,可以发给我链接吗?我填了其中一个表(还不确定申请表选的对不对)和你同样的问题 说要2年的地址,但孩子还不到2岁啊,再就是有没有让你提供申请人,就是孩子的英语证书?那么小怎么可能会说吗?再就是有没有让你交IHS?

和你差不多情况,我也是在网上gov查了一圈,在family visa页面进去又有个visa type:

Non-British child of a parent who has permission to be in the UK as a partner or spouse of a British citizen or person settled in the UK granted permission under the Rules in place before 9 July 2012

Non-British child of a parent, parents or relative who are British citizens or settled in the UK

不知道你是不是选的一样,我也不确定选的对不对,还有就是你们family visa也是需要小孩喝家长一起申请吗?我有点迷糊,家长都有永居了为什么要递交2个visa申请?还是我搞错了就申请小孩一个人就行

其他两个表是不是Appendix 1 (VAF4A)和SU07/12?我也在看这个签证,请问是只给宝宝做申请就可以,还是一定要一个家长也申请这个family visa? 因为父母已经是永居+英籍

父母永居的话就可以单独给孩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