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欧盟人,回自己国家了,说是家里有事。之前合同上有关于break clause, 就是给两个月notice才能结束合同。他交了剩下的房租,然后提前退了房。在他这两个月notice 快结束的时候,我找到一个新的租客,之前的租客就问我退租金。这种情况要退吗?我觉得是他break contract 的啊,而且我还要重新找人住。。
要不把重叠的那部分租金退给他?
平时相处的怎么样?我的操作是,要是还行的话就把找新租客的成本扣掉,剩下的钱退了
他走了以后 我自己还打扫,除草,也没找别人做。这些能算成本吗?
退了吧,
这些当然算成本,可以列出这些活,然后让工人给个quote, 这样就有据可查地折算成了市场价。
之前也没找别人做。就是随便找个工人给个 quote, 但是这些事情已经做完了,现在找quote 他不是觉得我作假吗?
做的工作都有基本价格范围的,你给他列出合理的价格清单就差不多了
该扣就扣,该退就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