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雷丁租房,看中的这个房子很热门,交了holding deposit之后14天,中介才给我一份STC签字,现在双方都签字了。
现在我想在正式合同里增加一个break clause,因为我实际的租房时间只有10个月,而STC上面写的是12个月。请教大家,正式合同里是否可以增加条款?
另外,由于这个房子的中介做事实在太慢,我担心万一他们最后不把房子租给我,我就会非常被动,因为我现在的房子是7月31号到期,后面再找房子,再走流程,时间就非常紧。
我做了两手打算,周三还约了一家看房。如果后面这个房子合心意,中介做事又快的话,我就打算放弃前面那个。可是我是签了STC的,如果我主动放弃的话,除了损失300镑押金,还会有什么其他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