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All,
请问房东如何收回出租的房子, 如果房客不想搬走?
我的状况有点tricky:第一个tenancy agreement 6个月的租约,我们忙于孩子的新学校(我们要通勤到另一个城市),在另一个城市装修新家和搬家;我们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向租户提供燃气、电力、EPC,直到他们搬进来才安装一氧化碳。押金DPC 处理及时。
在签署第二份租赁协议后,我们向租户及时提供了所有燃气、电力、EPC 和押金文件.
根据我的了解, 我的情况不能serve Section 21 or 8 因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serve 文件。
Your advice and help is much appreci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