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以解释什么是Gift Aid charity donations吗?

一直都不是很明白怎样运作。
说是政府给钱给机构,但以前有试过同意Gift Aid ,然后收到信,好像是要填tax return? 忘了细节。(又说如果不满足什么什么条件,我就要补上差额)

而Gift Aid charity donations又可以算作 tax reliefs?
有大神可以解释吗?谢谢

一般来讲捐的钱是税后收入。然后慈善机构可以把你捐的这部分钱之前的税金从政府要来。

前提是钱是你的,且交过税了。

我举个我理解的例子(如果不对欢迎指正),
假设我不工作,我捡了一笔钱,以我的名义捐了并允许对方跟政府要这笔钱的税,然后政府发现我之前并没有交税,就可以要求我补上这笔税金。

嗯嗯,这部分我都知道了。
后来又看到Gift Aid charity donations又可以算作 tax reliefs,
像pension一样。扣减税前收入。就这部份不明白

报税的时候会问你有没有charity gift aid。这部分钱可以增加你的免税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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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你捐的这部分的钱是不用交税的。如果是工资已经扣掉的税就给你退,有其他收入的就在年底self assessment的时候减。想要claim gift aid就得做self assessment,到时候都是填了捐款金额之后自动算的。没捐多少懒得做self assessment的那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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