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个buy to let 的Flat,今天收到Freeholder 的信说是需要他们批准才能出租,这个本来可以理解。
但是Freeholder 要求提供租房合同,然后要给他们交144镑管理费。
如果150镑是一次性交完也可以理解,问题是Freeholder 要求每次租房合同到期了要跟他们Renew一次,如果是同一个租客,则要再交100镑,如果是新租客则又是150镑。
这TM不是抢钱吗 ? Service charege + ground rent 交完,每个租客还给他们额外再交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