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看了至少100条视频,上千条评论,都是重口一次的赞,说是对生命的思考。
称赞她的伟大,她父亲的伟大,没有很自私的要求女儿陪他,尽孝云云。
国内人法律意识是淡薄到了这种程度嘛?
她自己有选择决定结束生命的权利,但是她父亲如果在她寻求自杀的过程中提供了任何形式的帮助,在现有的法律层面,这就是妥妥的故意杀人罪啊。
公检法不是应该第一时间调查嘛?
更别说这种形式的视频是妥妥的宣扬自杀!
我翻看了至少100条视频,上千条评论,都是重口一次的赞,说是对生命的思考。
称赞她的伟大,她父亲的伟大,没有很自私的要求女儿陪他,尽孝云云。
国内人法律意识是淡薄到了这种程度嘛?
她自己有选择决定结束生命的权利,但是她父亲如果在她寻求自杀的过程中提供了任何形式的帮助,在现有的法律层面,这就是妥妥的故意杀人罪啊。
公检法不是应该第一时间调查嘛?
更别说这种形式的视频是妥妥的宣扬自杀!
安乐死就好像大麻合法化这种徘徊在灰色领域的东西一样,表面看起来可以对一些人起到一些积极作用,但是放开了就会带来很多有危害无法弥补的漏洞
到时候很容易有人被欺骗或威胁的手段被安乐死
这个事件自媒体的狂欢充分体验了中国离法治国家太远太远了。
这个是英国的数据
Assisted Suicide | The 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
This information will next be updated in April 2025, and thereafter in April of each year.
Update as of 31 March 2024:
From 1 April 2009 up to 31 March 2024, our manual records indicate there have been 187 cases referred to the CPS by the police that have been recorded as assisted suicide. Of these 187 cases 127 were not proceeded with by the CPS and 36 cases were withdrawn by the police.
There are currently six ongoing cases. Four cases of encouraging or assisting suicide have been successfully prosecuted. One case of assisted suicide was charged and acquitted after trial in May 2015 and eight cases were referred onwards for prosecution for homicide or other serious crime.
The CPS collects data to assist in the effective management of its prosecution functions. The CPS does not collect data that constitutes official statistics as defined in the Statistics and Registration Service Act 2007. Official statistics relating to sentencing, criminal court proceedings, offenders brought to justice, the courts and the judiciary are maintained by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MOJ).
这是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没有绝对的黑与白吧
死亡不是最可怕的,最痛苦的是那些留在世上的亲人,她们也最不希望她们爱的亲人死去,但是看着病人很痛苦的苟延馋喘地活着,那尊重病人的意愿,也没有什么不好。
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希望我们能在亲人陪伴下有尊严的离去,这是我们自己选择的,不希望法律条文来谴责这决定。
我支持安乐死
粗什么事了
死啊死的
好可怕
要说跟国内人的法律意识有关系的话,得拿出中国法律条例来科普。中国有相关法律吗?
以我9年义务教育政治课没有不及格的水准来解读,我的答案是国内没有相关法律,(说错了接受指正)安乐死及辅助安乐死合法与否不同国家有不同法律。在英国犯法的事儿到了瑞士就合法。同样,如果中国没有相关法律,沙白白和她的家人朋友就算是第一例高调走进群体视线的,你的意见跟国内大众相左,如果能够就此争论起来并造成大规模社会影响才有可能进行是不是要入法的讨论。
我想长生不老
自媒体就会整天胡说八道,人家是为了吸引眼球,然后带货赚钱的,语不惊人死不休。
LZ真不能拿那些自媒体太认真了
也不能因为他们一惊一乍就上纲上线到"国家民族地球宇宙"的高度
看来楼主是真心来讨论的
我先删除我不良讥讽言论
20岁时,沙白被诊断出红斑狼疮。这种被称为“不死的癌症”的慢性病,疼痛起来,生不如死,时刻折磨着她的身体。到今年为止已经发病7次,这次最严重,导致了肾衰竭。每周需要进行三次、每次五到六小时的肾透析。
这个活下去也要受老罪了,这种情况我只能说尊重个人选择了。
当自媒体开始一致狂欢的时候,你就该想想后面有什么利益相关了
这可是个赚钱的行业
在国外安乐死貌似中国法律管不了
中国法律对于在他国进行安乐死的行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某人选择在瑞士等合法允许安乐死的国家实施安乐死,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该行为不会受到中国法律的直接管辖,因为它发生在外国,且在该国是合法的。
中国《刑法》目前没有对安乐死的具体条款或规定,在中国境内实施安乐死则可能会涉及故意杀人罪等罪名。但在国外合法实施的情况下,通常不会触发刑法追诉。
不过,家属可能在回国后面临伦理和道德上的讨论,同时也可能涉及其他手续或法律问题,如继承、死亡证明等的办理。
在中国,提供协助让他人去国外实施安乐死,即便该行为在他国合法,可能仍会涉及中国法律上的一定风险。中国《刑法》未明确规定对安乐死的处理,但从法律角度来看,提供资金协助去国外实施安乐死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间接帮助自杀。在特定情况下,这可能会引起道德争议或刑法上的介入。
具体法律风险取决于:
1. 协助的性质和程度:如果资金支持被视为直接帮助导致他人死亡,可能涉及《刑法》中的“帮助他人自杀”相关条款,尤其是在行为被认定为有强烈主观故意的情况下。
2. 具体情况:司法系统可能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如协助是否出于同情心,是否为纯粹的经济支持等。
不过,由于中国法律对跨国安乐死并无明确规定,因此法律风险的实际判定往往依赖个案处理,涉及伦理、司法解释等多个因素。建议在类似情况下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评估具体法律风险。
具体带英之前的案例
应该是为了确定安乐死是绝对自愿性质的而非外力
调查许久但并未入狱
其实也就是被默许了
Sue Lawford was arrested and investigated for six months, for the compassionate act of
accompanying her. The police’s 5am arrest and Sue’s 16-hour confinement in a jail cell did not
meet the police’s guidelines2 nor did Sue meet the CPS guidelines3
for prosecution.
https://committees.parliament.uk/writtenevidence/116558/pdf/
相比之下,我们健康人真的要珍惜身边的一切
好好的过日子
别折腾
逝者安息吧下辈子投胎个健康身体
惜福啊姐妹们
尤其是兄弟们
听说逝者留下了巨额财产
为什么不花完再走呢
是真的吗?中国人摆拍,造假,骗流量的本事远超正常人的认知水平。
等等看,再下结论吧。
憋醒了啊
接着睡吧
梦里可以都是真的也可以都是假的
没有相关法律,但是有类似案件的。这个跟看不过亲属受苦,亲自用手勒死并没有本质区别,就是故意杀人罪。
沙白白的最后一天与我国“安乐死”的法律现状|唐慧|缓刑|法院|刑法|杀人罪_网易订阅
我国目前的《刑法》对“安乐死”持否定态度,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在目前的很多判例中,有一些医生、家属在病人的恳请下帮助病人结束生命的行为,都被认定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情况好一些的,得到法官的理解,适用缓刑。
情况糟一些的,刑期甚至相当重。
是的。我贴了,绝大多数也是没有到起诉阶段的。但是这么大张旗鼓的宣传,没有任何公检法的介入,这是啥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