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遣返

就差钱了:crazy_face::crazy_face::crazy_face:

少买点养老保险吧,投资自己

1赞

现在是3点半开始了:cry:

深圳今天20度大太阳秋高气爽

1赞

嫉妒你

什么时候给我买房

哈哈哈,你这个拿中国护照的三等残废,

你问个屁啊,和你有什么关系?

去台湾,你这辈子就别想了,

下辈子投胎,加油好好努力一把。

中国人整天造谣,张口就来,太不要脸了。

我拿香港护照去了啊… 城市很破,不过台妹很好玩,然后跑山的氛围挺好,还会再来

等打台湾房价崩的时候?

听说20分钟就统一了
趁房价还没反应过来就统一了,你赶紧给我买

1赞

旅居海外大陸地區人民已取得外國籍欲申請來台簽證注意事項

有關旅居海外大陸地區人民已取得外國國籍,欲申請來台簽證者,仍須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下稱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之規定辦理。

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7 條

本條例第三條所定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者,包括在國外出生,並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但不含旅居國外四年以上之下列人民在內:

一、取得當地國籍者。

二、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並領有我國有效護照者。

前項所稱旅居國外四年之計算,指自抵達國外翌日起,四年間返回大陸地區之期間,每次未逾三十日而言;其有逾三十日者,當年不列入四年之計算。但返回大陸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懷胎七月以上或生產、流產,且自事由發生之日起未逾二個月。

二、患有疾病而離開大陸地區有生命危險之虞,且自事由發生之日起未逾二個月。

三、大陸地區之二親等內之血親、繼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或子女之配偶在大陸地區死亡,且自事由發生之日起未逾二個月。

四、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且自事由發生之日起未逾一個月。

如已取得僑居地國籍,且符合上揭旅居海外4年以上規定,欲以僑居國護照入境臺灣,建議當事人備妥中國公安部及僑居地移民局簽發之入出境紀錄證明(此證明須能佐證符合上揭條款之規定),並分別經海基會與僑居地之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於入境臺灣時隨身攜帶,供境管單位備查;如當事人未申請入臺許可證,現場經要求而未能提供旅居海外4年以上證明,即可能遭拒絕入境處分。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这要旅居海外累计4年,甚为苛刻~~~好事的话,每年回中国超1月则不计……否则就是天灾人祸可豁免……这咒的~~~

汉奴婢~~~繁体文言对你有些吃力~~~不打紧~~~加油

你的帖子已经被社区标记并被临时隐藏。

林志玲:joy:

花名册中名列陪睡价码最高的首推L女星是模特儿出身,后来跨足电影、广告市场,在华人演艺圈中形象相当良好,具有极高知名度,陪睡价码更是台币200万起跳,相当惊人。

你的帖子已经被社区标记并被临时隐藏。

可以投诉一下,是4年,不是20年:crazy_face::crazy_face::crazy_face:

[quote=“hannobi, post:115, topic:6364736, full:true”]
就是啰。这是卖破烂的,造的谣。

是4年,按那4年的算法,让帅大哥弄个20年出入境记录也是可能的,毕竟他忙着全世界分地~~~

统一很快
美国爸爸打屁股也会很疼
跟对俄罗斯一样的经济制裁下,房价会跌的,我就卖给你

哦哦我记错了,那就是4年

1赞

怎么能一样呢?

俄是入侵别国
中国是用本国法律严惩自己领土上的分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