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第三條所定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者,包括在國外出生,並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但不含旅居國外四年以上之下列人民在內:
一、取得當地國籍者。”
这意思就是可以阿, 出国四年以上,取得当地国籍不适用
“二、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並領有我國有效護照者。
前項所稱旅居國外四年之計算,指自抵達國外翌日起,四年間返回大陸地區之期間,每次未逾三十日而言;其有逾三十日者,當年不列入四年之計算。但返回大陸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这规定对拿中国护照的外国永居才有影响。所以你们两位说的出生地是中国的外籍人士4-20年的规定都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