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全片我不明白一点:记者哪里私闯民宅了?站在门口又没进去。
另外,暗访是新闻媒体记者刊登负面报道经常用的手法,包括央视。因为记者有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义务。隐性采访是记者获取真相的方法之一,偷拍只要是没侵犯个人隐私,在现阶段并不犯法。要是没有暗访,地沟油能曝光?黑砖窑能曝光?郭德纲本来就是公众人物,带来的更少的隐私是正常的,何况这根本不是隐私。这关系到小区公共利益,已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对于公众人物的可疑行为向媒体曝光本来就是最有效的。爆料后记者记者上门探访,完全出自采访工作需要,与一般狗仔偷拍完全不同。
那个记者的确很装让人看不起,但是郭德纲本人和他的弟子更无赖流氓。那个弟子敢做不敢当,打了还说没打:要是记者当时没有在偷拍,岂不搞不清当时发生了什么了?
回到事件本身,郭德纲没一点法律常识。
1。 物业出张证明就完了?当时买房口头说好了就完了?拿当时的买房合同出来啊,上面写的面积是多少就是多少。如果你说你不知道,那你也是受害者,说出来,大家都不会怪你。
2。 哪里私闯民宅了?记者一直在门口没有进去,也没有进入的意图。
3。 偷拍?确实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是不对的。但是就像前面我讲的,这是公共事件,采访的是当事人。不要说记者一开始就亮明身份,就算没有亮明身份的暗访偷拍,也不是不可以的。央视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我们看的还少么,因此落马的官员还少么?暗访是保证媒体监督的有力手段。
打了人矢口否认蛮横无理,郭德纲和他宝贝弟子就俩地痞。
虽然不是铁杆钢丝,我平时也会时不时听听郭德纲相声。但是在这件事情上,郭德纲的反应实在令人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