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郭德纲就是个流氓

看了全片我不明白一点:记者哪里私闯民宅了?站在门口又没进去。
另外,暗访是新闻媒体记者刊登负面报道经常用的手法,包括央视。因为记者有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义务。隐性采访是记者获取真相的方法之一,偷拍只要是没侵犯个人隐私,在现阶段并不犯法。要是没有暗访,地沟油能曝光?黑砖窑能曝光?郭德纲本来就是公众人物,带来的更少的隐私是正常的,何况这根本不是隐私。这关系到小区公共利益,已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对于公众人物的可疑行为向媒体曝光本来就是最有效的。爆料后记者记者上门探访,完全出自采访工作需要,与一般狗仔偷拍完全不同。

那个记者的确很装让人看不起,但是郭德纲本人和他的弟子更无赖流氓。那个弟子敢做不敢当,打了还说没打:要是记者当时没有在偷拍,岂不搞不清当时发生了什么了?

回到事件本身,郭德纲没一点法律常识。
1。 物业出张证明就完了?当时买房口头说好了就完了?拿当时的买房合同出来啊,上面写的面积是多少就是多少。如果你说你不知道,那你也是受害者,说出来,大家都不会怪你。
2。 哪里私闯民宅了?记者一直在门口没有进去,也没有进入的意图。
3。 偷拍?确实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是不对的。但是就像前面我讲的,这是公共事件,采访的是当事人。不要说记者一开始就亮明身份,就算没有亮明身份的暗访偷拍,也不是不可以的。央视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我们看的还少么,因此落马的官员还少么?暗访是保证媒体监督的有力手段。

打了人矢口否认蛮横无理,郭德纲和他宝贝弟子就俩地痞。

虽然不是铁杆钢丝,我平时也会时不时听听郭德纲相声。但是在这件事情上,郭德纲的反应实在令人无语。

9494¬¬¬

记者进去了,只不过没有进到厅,到类似玄关那里。
这个记者还是挺欠打的,不过gdg徒弟也很无赖。

我很同意你后面说的。

看了DV感觉和大部分人一样
那个记者真贫,揍是应该的

锅其实混到现在势力和钱都有的~

私闯民宅罪在“私”。郭德纲的弟子给记者开的门,在没有喝止警告,记者也无意进入的情况下,怎么算是私闯民宅?那以后碰到上门来查tv licence的人,对话的时候他身体的一点点进入类似的玄关,我们是不是可以什么话不说直接对其殴打,说他私闯民宅?那些人的确讨厌,但是没有在你面前强行进入或是想要强行进入你家,所以没有违法。

如果有人辩驳说前面花园也是郭家的,那么请问外面又没有门铃,也没有任何告示说任何人不得入内,那么唯一的可行解释是主人家希望前来的陌生人上前敲门:记者们正是这样做的。

如果有人说小区物业不让记者进去,因为小区本身的使用权在业主,记者进入小区也属于私闯民宅,那也是不对的。小区的其他爆料户是希望并同意记者进入的。记者在使用小区公共道路来到郭家后,只是上郭家敲了门,提出采访要求。没有企图进入郭家大门,或者遭到郭家拒绝采访(视频中只是拒绝拍摄)的要求。行为完全合法合理。

就算记者前一天去偷拍吧。我没看到偷拍的内容,但是拍个草坪怎么了?草坪本来就是在外面看得到的,public domain,拍又怎么了?有说不让拍么?你老郭在家做爱被人拍到也只能自认倒霉:谁让你没拉窗帘。偷拍别人做爱可能道德低下,但是开着窗户就是public domain,除非你明确表示不让别人拍。另外,拍到的不是别人家么?那就更轮不到老郭发言了。别人家是当事人,老郭起什么劲?这种自诉案件要告侵犯隐私也是别人家告。

视频里看得出来郭的弟子不满的是记者报道不实,或是与他的期望有偏差,恼羞成怒以致动手。我还真没觉得视频里记者除了别人让他把摄像机关了他没关之外有不正规的地方。直到动手之前,记者说的都是打圆场的客套话,哪里贫了?虽然他后来表现让人很不屑。。。

视频里开始那个女的是记者吗?我记得是她先敲了两下门,之后就推门进去了。没人给她开门。

你想想看,既然可以推门进去,说明主人希望你进了玄关敲门。视频00:09的时候,可以看出这门根本没有锁,透明的玻璃可以看出里面另外还有一扇门。记者进入敲里面的门是合乎逻辑的:看见里面还有门,当然可能敲了门里面隔了门怕主人听不见。主人在外面的门使用玻璃,没有加锁,表明主人希望访客看到这一情形并进入第一道门敲第二道门。

另外,重点不是他们有没有进入玄关,而是主观上他们无意进入房子,客观上郭的弟子也没有表示异议,事实上他们也没有侵入他人不希望别人未告知情况下就进入的领地。

nono~~ 不是他画地 mm看未剪辑得了吗 本来那地就是当初买房时候 房地产给郭爷的啊 然后出了这事以后 他们还去房地产商 写了一份东西 就是未剪辑版里 那个男得一开始给记者看的 然后记者说了什么 好像类似 这管什么用 类似的话 我也没听清 之后才动手打得他

要是 都这么 主观上无意进入房间! 就这么一个无意 得出现多少抢劫犯 无意 啊~
另外您又可知 记者曾找到gdg的经纪人说这件事 要挟赔偿5w元 要是钱给了 就不爆他们打人 要是不给就爆 在这前提之下是记者说 没有进行拍摄的 而实际上是进行了偷拍 但是经济人发现 并没赔偿无理要求

另外说一句 您所谓的cctv 或者焦点访谈 记者暗访是要经过国家批准 并且有暗访证的 这记者有吗?

原来如此!

我觉得这种事真是说不清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希望最后还是圆满解决的好!

我之前是不听他相声,对郭无感,后来听说打人事件,相声骂记者,更无感

今天看了未删减的,感觉那记者就欠打

尤其是看了新闻发布会,满嘴假话,胳膊带个吊带,装的跟个快死的人一样搏同情,殊不知小区有监视录像,看了那副嘴脸就明白为啥被打了

是我穿越了么?这个是那个记者的微博。http://t.sina.com.cn/1459355293

我大概几个小时前看还有很多很多评论,1000+吧,然后现在再看,微博上写着1409条评论,但是点开一看只有2条。。。是他自己删除了么?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k0OTY1MjQ4.html 这个是德云社官方的完整视频~ 是莫大先生发布的。。。

焦点访谈,新闻调查记者有证的,这个记者连个记者证都拿不出来。

而且视频里清清楚楚说了不拍,人家不接受采访,你一个娱记偷偷打开摄像头拍对话?做的这叫什么事儿。
而且看视频,很明显从正在说话到记者被推,中间有剪辑吧。怎么就那么莫名其妙开推,而且李鹤彪很愤怒的嚷,你胡说八道什么。北京台不把记者“胡说”的那段播出来,别想让我信他们。

对这种狗仔一点好感都没有。推了他两下,就号称他是滚下去的,还扶着墙装吐。。什么人性!根本就是欠。

请不要断章取义。我说的是不仅有主观上,还有客观上和实际上。而且法庭定罪本来就要考虑到主观上: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差的远去了。请注意私闯民宅只是民间通俗说法,法律上没有这个罪。私闯民宅的基础上需要对屋主人身财产安全,或是隐私造成威胁,才能定罪。就算在美国,即使屋主感到闯入者威胁到自己,也需要提出警告后才能自卫。视频中郭的弟子在动手前始终没有对记者进入玄关表示异议。

5万元的事要是真的那可是BTV的人实在太sb了。。。话说回来郭德纲团队转瞬之间突然道歉,弟子又被治安拘留,足以说明法律上谁是谁非了。

我还真不知道焦点访谈和新闻调查的记者(或是任何记者)暗访还要有暗访证。请指出出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郭的弟子动手之前,并未要求记者出示证件(个人推断其默认了记者自己所述身份),记者没有义务主动提供证件。所以这不能成为纠纷的起因和动手的理由。视频里的对话表明双方以前见过面。

另外,我还真不知道焦点访谈和新闻调查的记者暗访还要有暗访证。请指出出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同意,那个记者确实很恶心,搏出位,居然还在那里装吐。男人挨了打不还手还勉强能算有修养的话,喊痛就是没骨气。

1.录像里明显看到记者是推开门进去的,已经在门庭了,这个绝对是私宅范围了,严格意义上来说,那个楼梯都是私有财产,更严格地说,整个小区都只是半开放半公共的。
2.暗访和偷拍的确是一种方法,但是这种行为本身并不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被采访者如果认为这种行为侵害到自己的利益,那么他有权要权随时终止采访。中国并没有新闻法,只有个记者证管理办法,里边明确的写着采编时要主动出示记者证,不过也正因为没有法律,从另一个角度说这样并不违法。不过公民是有名誉权和隐私权的,这种行为可以说是在法律边缘。我个人认为偷拍暗访只有两种情况适用,1.在被采访对象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时,2.只有偷拍暗访才能保证记者自身安全时的情况下。窃以为这两条在这里都不适用,顶到头郭德纲占得也就是那个小区的地,受影响的连50个人可能都没有,这种小事完全有更好的途径可以取证。
3.我觉得打人和推搡还是有区别的……大家在篮球场上天天都算打人?
4.物业出证明不算,那还需要哪出?国务院?说白了这就是个物业纠纷,p大点事,派出所都管不着的。如果这种行为有问题,那就投诉物业,然后物业拆掉违规占用公共场所的设施就完了,弄那么大的意义何在?在我看无非就是碰瓷,没事找事。

我也不是钢丝,其实对各种艺人基本无好感,不过更讨厌记者 - -o 太无聊了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