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闯民宅水规定的正常人的做法是口头警告?
这位童鞋口口声声讲法律,私闯民多少地方都是打死勿论的。怎么就不提了呢?
私闯民宅打死勿论,这是民众对法律的极大误解。上面我说过,就算在美国,你要打死别人必须提出警告,在警告无效情况下方可动用武力。私闯民宅打死勿论这本身也是很荒谬的:如果我买了一块地又没标是我的地,你走进来,我是不是有权力可以把你打死?如果主人不希望别人进入,应该在这块地前标注no trespassing。此案中记者不知道主人不欢迎他的态度。直到动手前,主人也没有任何警示言语。要是打官司,郭德纲的弟子是输定了。这也是为什么他现在被治安拘留,而郭家出来道歉,没有对记者诉讼的原因。
这小区保安有问题,按理说小区之内都算私人地区,未经人业主允许怎么放的这访客进去的。
我上面说过了,小区内的公共道路是小区住户共有。记者可以是小区其他爆料的住户邀请进入的。
说真的,就算郭德纲有问题,或者就算打人不对,这个所谓的“记者”也没什么“对”的地方,(此人没有记者证,根本就没记者资格)。而且就看其表现,扶墙装吐,添油加醋的歪曲事实,怎么看都是个地痞流氓的作风。
非常同意。
非常不明白你给他唱的什么赞歌,居然将之和揭三鹿牛奶的记者摆一起谈论。太侮辱人了吧!
请您再把我所有回帖看一遍。我哪里给这种记者唱赞歌了。我只是就事论事。另外,即使记者过去或者事发后有令人不齿的作为,这不应该影响到对这件事本身的看法。
1 郭德纲虽然有名,但是草根一个,没什么官方势力,和三鹿山西黑砖窑这些有国企背景,牵涉众多实权人士利益的被揭发方,根本就有天壤之别。
郭德纲是有钱有名了,但是没权。官方随时想把他掀翻在地,只是碍于他的名声,不能动他,跟韩寒一个处置的方法。就看这次所有的媒体口径一致的态度就可见一斑。想起武林外传里那集娱记死命的夸秀才,只因为他是朝廷封的。反过来想想郭德纲为什么一有个风吹草动都被打倒在地。人家揭三鹿揭黑砖窑的记者是冒着生命的危险,冒着自己随时就消失的危险去揭的内幕,这娱记干什么了?
请不要激动,不要把讨论扩大化。就事论事,不要因为对某些事物的感情影响了对事件本身的判断。
2 占地的事情记者根本就没有调查清楚,就乱拍乱报,人家拿出物业证明什么都不算,只听几个“邻居”的一面之词就说人家侵占公共绿地。
请参见本人上面关于物业证明的合法性,以及 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的论点。
3 人家记者实事求是的报道,这个记者添油加醋,夸大其辞,唯恐不吸引眼球。毫无撰稿人的职业道德可言。你竟然将狗仔和真正的记者相提并论,实在是太恶心人了。
您对我的论点理解有误。我没有把狗仔和真正的记者相提并论。被相提并论的只是他们采取的现阶段法无明文规定的非常规报道手段,即偷拍偷录等等。这次事件中,这个记者的出发点可能只是爆公众人物的丑,但是采访的内容却对社会有警示作用。想想唐骏,报纸争相报道只不过为了搏销量,但是却引出了一系列对个人信用的社会讨论,起到了警示作用。
我再打个比方,也不算比方吧。请把事件当事人通通换掉。如果这件事是一个小城市的电视台记者接到小区里老奶奶们哭诉有人违规搭建影响睡眠,上门采访。记者叩开违建嫌疑人家的门,准备暗访,刚说上两句话就被一个五大三粗的大汉打了。恐怕这时候大多数人都会同情记者,怪打人者目无法纪吧?
所以不厌其烦的再次重申一遍,必须就事论事。记者的事后表现的确实令人不屑,狗仔也可能确实令人讨厌,郭德纲也可能确实是弱势群体,但这和打人事件本身没有关系。
最后,再次指出,这次事件的结果已经有了:李鹤彪道歉,拘留7天, 郭的经纪人王海“郭德纲和德云社感谢北京电视台多年来的支持和帮助,对李鹤彪打人一事感到深深的遗憾,德云社会全力配合北京电视台记者周广甫的康复工作。”,另外德云社的元老何云伟李菁退出德云社。这是再明显不过的郭理亏,李鹤彪违法的证明。要不理亏,要不违法,郭德纲话都摆出来了怎么会停止诉讼?肯定问过了律师,完全没有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