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学生签证的问题
我去年的时候因为要换车的时候,中间没有车开,但是家里还有一辆车就开着出去了,结果出去才发现车没有买保险,然后很衰的是在路上被警察拦下了。 然后车被拖了,但是觉得那辆车也不想去呀哦,然后就没有去拿,今年初的时候法院发了一封邮件到家里,叫去上厅或者是邮寄信件去说明,我就邮寄信件去说明了一下,然后去法院交了一下钱,我想知道这个对我学生签证会不会有影响?要不要写在那个申请表里?
第二就是,因为要存一个月的bank statement,我的警察局地址还没改过来,改过来以后大概只有半个月时间,但是银行账单的地址比警察局地址提前前半个月就换了,这样会不会对签证有影响?
因为马上就要去新学校,换地址了,所以地址也是个问题,该怎么办?
因为我的签证是10月底到期,我有点拿不定是去面签还是寄签?如果面签的话又失败的吗?失败了以后能在面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