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的时候,开车去我女朋友家的时候超速了,不是在我住的城市,那个地方的警察局发信给我让我提供资料给他们,关于当时谁在开车.但是我没有回信给他们!!!
今天刚收到另外一封信,已经是法院的起诉信了,信上说我有两项罪名,一是超速,二是没有及时的提供资料给他们~~~~ 让我下个月上庭~~
但是我的车已经在3个多月前卖了,而且已经搬了家了.(信是我之前家的朋友拿给我的). 不知道我是否要去上庭呢,不上会有什么后果,上了又会有什么后果啊谢谢大家的帮忙啦,小弟我很是着急~ 另外,我没有英国驾驶执照
有些人说办了家就没有事了,不过他们要找你还是很简单的,那张传单上应该有让你书面认罪的,你把那张寄过去,如果有中国驾照的就给他寄过去,认罪就好了。罚款也就200-300吧,我也刚收到过传单。事情也还没有完,我是这么做的,结果怎么样还不知道。反正态度诚恳就好了。
请问下有后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