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要邀请我妈妈过来一个多月,我的具体情况是:老公是settlement visa,然后我是spouse visa。
问题一是: 因为我俩是租的一个two bedroom flat,但是合同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所以是由我老公发邀请信邀请mother-in-law好呢? 还是我需要找中介在合同上加上我的名字,然后由我直接邀请呢?
问题二: 关于房屋的文件,除了teanacy agreement和房屋的inventory and schedule of condition之外,还需要房东的信么?因为我们是直接跟中介签合同的,但是中介不给提供房东的信。
希望各位懂的亲快快帮我解惑哈,在此谢谢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