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复杂了,简短的说:
如果8月份可以提交永居材料了
找9月份开始的工作
是不是可以不用考虑签证(新sponsor)问题了
旧的雇主sponsorship差不多8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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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计算的话
我差不多8月份可以提交10年材料了
目前是Tier 2 现在雇主给的签证可以到2020年多
9月份准备换新的雇主
我是不是可以考虑不用sponsor了?
因为正常的话8月份就提交10年PR的材料了
我现在雇主应该也是8月底结束sponsorship (给notice 然后结束这一年的contract)
不知道这个中间是不是有什么影响?
我不想一边申了新的T2
拿到手后再从新申请PR。。。也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