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际操作的角度说,第一次签了以后直接签五年,成功率不高吧?
一个五年之后再签第二个五年,就更难了吧 =.=
然后PR对于先后两次入境的时间间隔有要求
也就是说基本上需要去连续签证
不能说第一次签证以后等个半年再去签第二个
这样貌似拒签的机会就更大了。。。。。。。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说,第一次签了以后直接签五年,成功率不高吧?
一个五年之后再签第二个五年,就更难了吧 =.=
然后PR对于先后两次入境的时间间隔有要求
也就是说基本上需要去连续签证
不能说第一次签证以后等个半年再去签第二个
这样貌似拒签的机会就更大了。。。。。。。
反正我当时给我父母就是第二次直接申请的五年
坛子里给父母申请五年成功的也大把
概率这个东西,没有官方统计数据,谁也不知道高低
反正visitor绝对是最容易申请的签证,正常申请,条件符合,也没有什么好拒签的理由
rp真好 =.=
最近坛子里貌似好些探亲签证被拒的
下次我也直接给我爹妈签五年算了
他们也好久没来了
拼下rp
一劳永逸 =.=
那个是因为逾期逗留啦
肯定拒,没有直接给ban就不错了
申请五年多省事,而且之前的纪录良好的话,肯定能申请到
亲 我问下,什么情况下 可以签5年呢??年初刚给我父母签了 6个月,他们玩了一个月就走了,我朋友说下次我可以申请个一年的试试。
恩,回头给申请一个,嘿嘿
一般的都会先从6个月-2年-5年过渡
第二次就给5年的真是rp好 好多人都是扔了钱只给了6个月
亲,我妈妈都从04年开始,连续2年签了半年的签证,然后中间有一年多没来英国,09年1月的时候又签了半年,,10年的时候就签了一个2年的。再申请签证就打算申请5年的了。
我有个疑问,这条文里提到:41. The requirements to be met by a person seeking leave to enter the United Kingdom as a general visitor are that he:
是泛指所有的访问签证么,FAMILY VISITOR包括在内么?
immigration rules下没有给family visitor专门开设专栏,一直算在general visitor下的。
这个条例一直都在的,长期多次往返签证确实可以在一年内累计超过180天,但是,如果过于频繁,还是有机会在海关被禁止入境的,这个完全个案分析,另外,如果像上面有人提出的,这么累计10年,不想想,10年平均每年离境不超过1年半,如果是这种情况,不就被这条法规抓到了,被禁止入境妥妥的。
这是所有短期访问签证(特指对单次入境时间有限制——180天的签证,而不是签证有效期)的一个限制。所以也包含了各种 C-type 签证。
看样子 我还要让我父母再多签个 半年 和一年 的签证,然后再申请五年吧,这样安全点!!谢谢亲!!祝你爸妈签证一切顺利!!
这次给我娘申请了5年,刚递,希望顺利下来吧。
在给大使馆的邀请信里没有写关于申请5年的原因,这个应该没有关系吧?
应该木有问题,我也没有写过
顶起来,如果这个是真的,真是一个不错消息
这个帖子居然那么长,细想就知道这根本是不可能的,内政部在这点上是不会松口的,顶楼的行文在条例里一直都有,并没有改变什么。英国在欧洲国家里已经算宽松了,其他国家像德国爱尔兰都要求每6个月逗留不能超过3个月
你说“长期多次往返签证确实可以在一年内累计超过180天”,请问是有确定的说明这点的条例吗?还是亲身经验?而且我对这个1年也不是很确定是从1月开始算的,还是无论哪一个月开始算的1年?
例如,如果9月1号来英国的visitor(多年多次往返签证),3个月以后12月1号去爱尔兰旅游1个月以后再回到英国,这时候已经是第二年的1月1号了,这时候是重新开始算180天,还是要把之前9月1号到12月1号那3个月也考虑在内?如果说1月1号开始就重新算1年了,那就是可以从1月1号再待到6月这180天。但如果他这个1年是任意的时间开始算的(也就是9月1号开始),那么1月一号再次入境以后就只能呆到3月)。
不知道大家对这个问题怎么理解?
我父母以前一直是签半年的,主要是他们觉得签证费那样算核算,大概一共签过4-5次半年的了。后来我跟他们说,那样每次签很麻烦的,要材料多复杂,而且签证费每次也是涨价的,所以让他们一下子签5年。他们就签了5年,也签出来,没什么问题。所以我觉得只要他们之前记录良好,不需要6个月,2年这样的过渡了,可以直接5年的,只要材料都齐
移民局的计算是任何1年的区间,就是说任选一天的前,后1年作为一个年度。但是因为是长期多次往返,我有客户就是有这种情况,长期在英国陪孩子上学,假期离境在回英国,累计每年都能待8-9个月左右,但是目前为止都没有被阻止入境,但是,这是有合理理由的,孩子小嘛,不过随着时间推移,超过5年后还是这样的话,风险会增大。这个事情主动权在移民官,移民法规定访问签证就是不能来英国变为事实的定居(即按照税法,每年居住超过183天即为定居状态),放行几次只代表给了酌情权,不放行的时候,你也没得跟他们argue,这种空子就别想着长期来钻了。没意思,别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