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E)被拒,联名账户问题。最新跟进,UKBA withdraw,详情看67楼。

研究了ukba的拒信和T1(E)的guide,觉得有以下几点可以argue。

  1. joint account的问题。有利因素:按照银行经理的说法,joint account的钱就是你的钱,你随时可以动用,无需另外一方的许可。这其实就符合了t1(e)的能动用20万英镑的要求。而且guide通篇没有提到joint account的问题。
    不利因素: guide上确实说,bank statement要是你的own name。那么joint account就不是own name了。

  2. 说我老婆的申明信没有legal公证签名的有效性。这点也可以argue。如果说申请都必须legal公证有效性的话,那是不是所有的合同,没有legal公证的都是无效的合同呢?那我跟房东签的租房合同,是不是也是无效的呢?

初步打算以这两点argue吧。希望各位达人提供法律条文支持啊。谢谢!
再次,多次感谢各位达人的热心回帖。togaoxy,koikoi,idealism。特别感谢kingiori, ucgfan,Angel_M,fatal_idealism,johhn,UvikongK。感谢部分先后。:cn08:

btw,来到英国,正想说,还没有去过法院,ukba就给了我一个机会。

今天收到拒信。说是账户部分是和老婆的联名账户。但是没有提供legal representative的证明信来证明老婆的信和签字的有效性。也没有提供银行的信证明这个钱可以被我用。

新情况,ukba的guide确实要求如果用到third party的fund,哪怕是老公,老婆的钱都需要legal 证明。这点已经没有异议。但是问题是,联名账户是third party的funds吗?
根据我在这个网页http://www.adviceguide.org.uk/england/debt_e/debt_banking_e/joint_bank_accounts.htm#about_joint_bank_accounts看到的情况,联名账户并不是third party的fund。因为联名账户的钱可以被任何一方任意取走,无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这点,也是那个银行客户经理反复强调的。当初我要他开证明,他反复就一句话,联名账户就是你的钱,无需证明。

joint_account.JPG

现在心里稍微定了一点,决定以这个为理由上诉。希望得到更多的关于joint account的法律条文和关于上诉的有力支持。谢谢各位。等成功了,我会把这次事件详细写出,作为回报。大家也可以有一个case参考。

材料现在被ukba扣留。仅仅毕业证书退给我了。要我在5个工作日内上诉。NND,这么紧。

关键现在材料被扣留啊,没有原始材料,怎么找律师呢?

请问我现在怎么办呢?

如果我上诉失败,是不是意味着我的10年就断了?

如果我回国再签证回来,我的10年是中断还是没有?

求各位大侠帮忙啊。有靠谱律师推荐啊。

经过一个星期的迷茫,惊讶,愤怒,紧张到现在的平静。上诉申请已在律师的帮助下于今天寄出。希望下面好运!

你如果回国重签再回来,10年就肯定断了
如果上诉能赢的话就不断,所以还是考虑上诉吧

Sam, 1万磅的事儿被卡死 真的挺郁闷的。 上诉吧,我觉得可以去问一下银行,特别是当时跟你见面的客户经理,看他是否能以银行的名义出一份证明。同时你老婆也写信说明一下情况。

找银行网上的terms and conditions 和你开户时银行给你发的小册子,仔细读一遍,看上面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条款。我觉得肯定有的。如果时间紧,找个律师来帮你找这方面的条款。找到就可以了,或者找你的开户银行的经理,要他给你找出来。

http://www.adviceguide.org.uk/england/debt_e/debt_banking_e/joint_bank_accounts.htm#who_can_manage_a_joint_account

真他妈的闹心。

可以参考一下这个,如果你的资料准备都足够,上诉是没有问题可以赢的。
而且按照你的情况,应该有10个working day上诉才对
QQ图片20130311174153.jpg

现在HO各种刁难,说白了楼主很明显是想凑10年并不想三年后续签。这样给你弄一下,就算成功了10年的时候也会各种刁难。
不过说实在,现在的汇率不用那一万英镑也够了。当初既然是联名账户就应该转到自己个人账户。
楼主快上诉吧,主要是解释这1w英镑就是自己的钱,自己可以随便花。

十年不是那么算的. 签证断开没事, 满足一次离境不超过180天, 10年离境不超过一年半即可. 主要是得没有非法居留.

多谢,多谢,各位达人,多谢啊。继续讨论。

这个目前还是没有正确的RULE来解释, 因为十年要求是 ‘连续’+ ’’合法’ 的在英国10年。 这个连续的定义各人看法不同, 现在HO 各种刁难, 很难说。 我的CASE就是这样了,你可以去看看我之前的帖子,而且有人因为这样被拒的。 现在在申请10年,都在担心着呢。

另外建议楼主去银行找经理写一封信,general 地针对联名账户这种情况作出说明,比如说经双方同意可以随意使用funds这类的,或者能找到银行的term and condition有直接针对这点就更好了,这个case 感觉就是home 纯粹想卡你们了。值得上诉要有信心,坚持就是胜利!注意,现在上诉不接受新材料了,所以银行这封信或者这个rules都是做在上诉时候打动/说服法官时候用的,要表明这个是银行的rules或者common sense什么的,但是你并没有必要在申请时寄给home,不能让home抓住说这个是你该寄而没有寄的。

非专业意见,希望帮点小忙
祝楼主好运,上诉成功!!!!

楼主肯定很着急,现在找律师更是要擦亮眼睛,千万别给无良律师可乘之机。上诉主要是看法官,自己多做功课是最可靠的!

非常感谢!

其实我刚才就在想到你的case, 你这个case等的够久了,超过六个月了吧…{:5_129:}
good luck哦 :slight_smile:

细看了一下,新版的guidance的确是这么要求了 p19
In addition you must also provide
ii) A letter from a legal representative confirming the validity of signatures on each third-party
declaration provided.
This must confirm that the declaration from the third party contains the signatures of the people
stated. It can be a single letter covering all third-party permissions, or several letters from several
legal representatives. It must be an original letter and not a copy, and it must be from a legal
representative permitted to practise in the country where the third party or the money is.
The letter must clearly show the following:
• the name of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confirming the details;
• the registration or authority of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to practise legally in the country in
which the permission or permissions was/were given;
• the date of the confirmation letter;
• your name (and your entrepreneurial team member’s name if appropriate) and third
party’s name;
• that the declaration from the third party is signed and valid;
• For individuals who are third party donors only, the number of the third party’s identity
document (for example a passport or national identity card), the place of issue and
dates of issue and expiry. This is not needed from a Venture Capital firm, Seed funding
competition or UK Government Department or Devolved Government Department in
Scotland, Wales or Northern Ireland.
楼主九月申请的应该是老版的guidance,上面可能也有这个要求吧,你好像真的没有达到要求哦。
因为之前出过一个rule,上诉是不能补交材料的…

觉得楼主如果还想做十年
一个办法不确定:
只能把T1E的材料收集整理好,回国立刻再递一次T1E,如果能一个月之类什么的下来
然后立马回来英国这样中间不超过180天,也许还有机会,

敢问松鼠哥,楼主在英国等签证这段时间是否受3c保护呢?

FUCKIN PAKI SHIT

john 大,好不容易把你盼来了,说点吧?

嗯,千万不要找律师。。。楼上说的很对。。

在境内申请只要决定没做出,无论多久都是3c, 同样道理等appeal期间不论多久就是3d, 但一旦主动离境的话,就算放弃申请或者上诉, 这样连续性上就很尴尬了, 这也是angel_m的case的纠结之处, 是个很容易产生ambiguity的地方, 说实话我都在等人家的outcome呢…:c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