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近没生意,被通知裁员了,最后一天是 3 月 19 号。
做了些调查还不是很确定,是不是自 3 月 19 号之后的 60 天内可以留在英国继续找下一份工作?
现在的工作是 PSW 期间公司申请的 sponsor licence ,而且没有经过 resident labour market test,受了些照顾所以有些东西不了解。想知道公司申请 sponsor licence 和 resident labour market test 这两件事情可以同时进行吗,这样可以缩短一些时间。因为如果可以同时进行,遇到薪水合适的工作都可以去试试,但是如果必须找已经有 licence 的公司感觉好像在碰运气,尤其在乡下地方。
又一次在英国找工作,还是有些忐忑,如果前辈们有其他经验可以传授,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