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年换的新工作,当时合同上写的很清楚,6个月的试用期是350000,等到过了试用期,通过考察工资涨到380000,今年年初转正了,而且还受到了大老板的表扬,项目做得都挺好的,但是工资没有涨到380000,问直接主管就各种支支吾吾的,说现在负责的不是重点项目,等以后负责重点项目再说,HR说让问直接主管,大老板也不说话,我们觉得是大老板在后面使坏,但是还说老公表现的很好,工作很努力,也不说他工作有什么问题。
这样感觉很恶心啊,在伦敦还要坐火车,每天起早贪黑的,当时就是觉得工资高了才去的,但是加上火车票下来不涨工作的话,还不如在之前的公司。
老公现在也在积极的换工作了,就像不能吃这样的哑巴亏,是不是可以告这个公司,用NO WIN NO FEE的律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