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按你这么说,“一党专政”,”党领导一切”是最好的?
就算是公开的腐败也永远好过制度型腐败。
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大家都是用脚投票,移民的方向一目了然,往民主国家移民的有多少?往专制国家移民的又有多少?
你从哪看出来我这么认为了?不要非黑即白好不好?
你先得分清经济移民和难民的区别。
本质都一样,更好的经济环境或者更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都是因为更好的政治制度。
不知道跟你怎么说,举个例子,美国民主党里的一个政治理念是环保,支持减碳,那么太阳能企业一定是支持民主党的,因为对自己有利,你不能因为太阳能企业对民主党的支持或献金说它操纵民主党。如果是石油企业支持民主党,然后民主党改变了自己的政治理念环保,那才是财团操纵。
所以你的论点是什么?民主制度很懒,专制制度更烂?那我们的观点一致,就是民主好过专制
印度南非也是民主国家,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现在也是民主国家,这些国家的经济社会环境我就不多说了。政治制度不是神药
你的例子里太阳能企业没有直接操纵民主党,但是他们利用手里的资源影响大选使自己得到利益。而民主党利用这些资源能打更多的广告,洗脑民众。
是的,我只是想说民主制度也有它的很多缺点。一些人凡事西方的就是好的香的,连核污染水都能美化成核废水。
我觉得应该是宣传自己的政治理念,让支持自己政治理念的民众选择自己。当然会有些灰色地带,但成人的世界不都是妥协中进步的吗。不聊政治了,聊多了有些消化不了,天气不错哦,出去玩吧。
香堂村强拆信息量巨大,我看了很久,我也觉得不能拿十年后制定的法律来判决十年前发生的事,同时表示强拆过程暴力且不仁道。
假如香堂村的存在不合法不合理,那造成这一现象的显然是政府,因为政策制定不完善,法律存在漏洞是政府的责任,普通老百姓不该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所以简单粗暴的用一个十年后的法律判断香堂村违建并强拆,显然是不合适的。我不明被政府为什么不适用更怀柔的态度,比如拆迁给予补偿?可能成本太大?
接下来我要说但是了。。。
但是,我以我的视角解读如下:
香堂村拆迁不是单个项目,而是一系列政整治整顿活动中的一环。最早的别墅强拆是秦岭,那次落马了一个省委书记,拆了秦岭上1千多栋别墅,民意正面,几乎人人叫好。同时全国各地纷纷开始了对小产权房的整顿,直到现在。
香堂村就是其中一个,据新闻介绍说,它是最硬的硬骨头。
它为什么硬?我认为其一,建设得早,法理上存在争议。其二,占地面积大,住户多,建筑基本为别墅和四合院。其三,住户正如你说的,多各种二代,老干部啥的,虽不是顶级权贵,但也在中上圈了。
从当权者的角度考虑,秦岭都拆了,还拆不了你一个香堂村?所以,就这么硬杠上了,就出现了现在的局面。
最后,我个人认为香堂村该拆。
一为保18亿亩耕地红线,这个底线的重要性请参考https://baike.baidu.com/item/18%E4%BA%BF%E4%BA%A9%E7%BA%A2%E7%BA%BF/6065895。香堂村建筑面积3万多平米,按照0.5的容积率计,大概估测整个村占地面积6万多平米,也就是90亩地。这90亩地显然占用了香堂村原有的耕地用地,90亩相对18亿来说似乎渺小到不用考虑,可是整个中国有多少这样的90?放过了这个,是不是也应该放过那个?耕地红线就是这么一点一点被蚕食的。
二为更正因法制不完善而留下的错误。假如这个现象是单个的,或许可以留下它作为法制不完善将会带来怎样的后果的反面教材,可是小产权房现象在国内太普遍了,数量庞大,小产权房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假如不纠错整改,留下的窟窿能不能填?造成的影响会不会太恶劣?这些我预计不到,但中国有句老话叫亡羊补牢犹为晚也。
总结一下,我认为,香堂村及其他类似地方,该拆,但不该强拆,不该让百姓为政府的错处买单,要有合理补偿。香堂村强拆,北京市政府应该负全责。
其实许多民众很容易被洗脑的,看川大爷的很多视频里民众真的很疯狂,高呼把那个非洲女议员送回非洲,高呼中国病毒,让人不寒而栗。
今天是最后一个好天,要下雨啦。抓紧时间,
我不知道我看的是不是野史啊,既然提到了美国我就说一嘴。
美国有的州不允许把衣服晾外头,利用太阳晒干衣服是违法的,内里原因是制定政策的政府享受着烘干机企业的支持。还有的州不许在自家园子里接雨水浇花园,好像是为了保障自来水公司的利益。美国的高铁一直发展不起来,因为汽车制造公司反对。美国禁不了枪,因为步枪协会是美国最大的游说集团之一。。。。
对美国个州详细的规定不了解,记得不禁枪好像是写进宪法里的,不确定哈,我也不爱查去了。至于高铁,好像是人少收不回来投资,没有人爱投。外面晒衣服规定我不知到,但我知道户外晒衣服其实不好,外面粉尘太多没有烘干机烘干的卫生。有时间在聊吧,不想辜负好天气。
看你们讨论,都是有理有据有历史有现实的讨论,特别是你和Johnny还有论文哥,连婆子和你们有不同观点,现在都能去做功课拿出支持其论点的大篇论据来。就这一位,有不同意见不会讨论,一上来只会喊上一句半的口号,以前甚至直接发一顶帽子,问她要论据,她就说”有必要吗?你自己慢慢杠”。她那否定别人的一句半才叫杠。
我也同意你说的政府应该治理整顿小产权房,肃清历史遗留问题。
但是在这一过程当中,如何妥善处理小产权房,如何合理赔偿和安置受冲击的户主们,考验的是政府的执政智慧和行政能力。以香堂新村为例,种种证据显示90年代末昌平镇政府决定开发村里宅基地时是得到了上级政府授权同意,香堂村业主们当年是响应政府号召,根据政府出台的吸引政策而前去买房,并得到了当地区镇村各级的认可,且获发相关房屋购买使用协议与证书,五证俱全,也就是说在购房之初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属于合理合法合规。在入住20多年后政府一纸文书出台,判定所购产业为违章建筑勒令拆除并不予补偿,任谁也是无法接受的。北京市政府朝令夕改的做法,不仅完全违背政府公信与政策一致原则,而且也违背世界有关法规出台不追究出台前的事的原则。
遗憾的是,此次政府处理危机采用了先前的一贯手法,即抛出个替罪羊包揽当年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所造成的漏洞和地级政府在实行过程当中的侥幸心态,急功近利粉饰政绩用以媚上种种罪责,仅逮捕了当年负责开放项目的乡干部。对于这些被牺牲利益承受损失的业主们,不安置不补偿,勒令7天搬家并掐断一切寻求法律保护的途径。这在我看来完全就是利用公权欺压百姓的行为。
往深远了说,为什么在文明法治的世界,盛行“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公民住房权,在今日中共统治的大陆就变成了如此不堪,成为风可以不进,雨可以不进,但公权力可以肆意进入并摧毁的对象?原因当然就是公民根本没有真正得到任何有效保护的产权。而不能保护公民产权的政府,那就是完全没有法律、公德、道义的政府,是权力大于一切,是权力可以任意践踏一切的政府。在这种无法无天的政府中,政策可以朝令夕改,法规可以形同虚设,公民的生命财产没有任何保障,只要公权需要,社会的一切唯权独尊,唯权命是从。
那就不要建墙,让人民听到不同的声音,让人民去判断选择!
墙又要升级了
民主的的内容和基石包括集会及言论自由、通讯自由、平等、公民权、选举权和生命权, 是为了提供保护和有效实现人权之环境.
在英国殖民期间, 对比同时期在大陆的同胞, 上述哪一样香港人比大陆人要差了? 英国人如果能在香港推行民主或者实现某种形式的普选, 对英国政府是有利的, 但是一定会被大陆政府视作’‘搞怪’'和试图促进独立, 所以香港在回归前民主进程迟缓最大原因就是因为大陆的反对态度.